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本县道路交通秩序、交通事故情况,在相关道路启用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秩序进行管理,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作用,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六岭小学陡坡、急弯路段(省道201线136KM+250m路段),抓拍压线、越线行驶,违反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证据。
二、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白马村陡坡、急弯路段(省道201线163KM+550m路段),抓拍压线、越线行驶,违反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证据。
三、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茶南路十字街路段(县城道路十字路口),抓拍闯红灯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,不按导向车道通行,压线、越线行驶,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证据。
监控设备路段已按规定设置相关标志牌,我大队于2018年9月1日开始在相关路段启用监控设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拍摄执法工作,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公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目的,主要是为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熟悉交通管理和交警执法的情况,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,自觉维护交通秩序,保护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。无论在公布的交通技术监控路段,还是在未进行监控管理的路段,驾驶人均应守法通行,安全驾驶。
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18年8月20日